添加日期:2016年7月7日 阅读:1588
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《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发改价监〔2016〕1101号)要求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于2016年6月1日-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。
对大多数竞争充分的药企来说,目前药品集采管制,尤其是GPO二次降价模式兴起,药品价格上涨已经无异于痴人说梦,但企业仍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:
1、深度研究国家政策,坚决不踩政策红线。低价药生产企业,要认真结合企业自身产品情况,反复研究低价药政策的实施范围以及具体操作细则,尤其是各省低价药招标模式不统一,企业更要积极评估各种方案对自身产品的利弊,及早采取应对策略。
有舍有得,根据市场需求,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调整价格,一方面,不能违背药价管理的基本规则,另一方面,用足政策,充分认识到市场竞争带来的影响,做有准备的事。
2.建立药品价格评估体系。企业为了满足发展需求,同一通用名的不同品规往往采取价格差异策略:有的品规“高举高打”,主攻院线市场;有的品规深入品牌药店终端,地面突击。这种“双轮并进”策略,无形中增加了药企的价格管理难度。
因此,药企必须从整体战略角度出发,建立阶段性的药品价格评估体系,从专业纬度对不同终端的品规进行价格梳理,设定管控节点。通过实际购销价格的定点监测,严密监管价格走势,进行客观、科学的多纬度监测。
从国家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可以看出,一方面,相关部门鼓励医药产业快速发展,因为只有每个板块都快速发展了,整个国民经济才能保持稳定持续发展;另一方面,又要在“医保资金受限”“看病贵”的大背景下,痛下决心击溃不合理的药价增长空间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药价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以药品集采为主导的药价调控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,随着“医保操盘”的介入,以“医保支付标准”为核心的药价综合调节和形成机制也将越来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总而言之,药企要充分领会并顺应目前复杂多变的价格政策及发展趋势,打破思维定势,合理研判规则,深挖内部潜力,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,向提升产品价值要产出。守规则,不越界,不踩线。只有这样,才能在市场监管大潮中从容前行,健康持续发展。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